返回

第509章 大导杀手(求推荐票)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:
大
中
小
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
    第509章 大导杀手(求推荐票) (第2/2页)

取再立新功。」

    沈奇怀疑姜闻想说「特麽的」,但是台词里没有,所以硬生生地掰回去了。

    青浦班的都是特麽的勇士,但是你是特麽的功臣呐!

    「咔,姜闻老师,你这戴立演得有些外放,内敛一些演,说台词的时候低沉一些————」

    姜伟硬着头皮给姜闻讲戏他刚才真怕姜闻往台词里加脏话。

    「戴立啊,行,听你的!」

    除了《潜伏》的戴立,他还接了建国大业的毛人缝,两个特务头子确实要演出差异才行。

    姜闻的演技一直是被低估的,他是两届的百花影帝。

    找对了方向,演一个小小的配角,根本不成问题。

    当然,也有人说他演什麽都像他自己。

    演完这个,还有沈奇和他的戏。

    姜闻也算是进一步见识到了沈奇的演技。

    这小子确实有点厉害。

    不过姜闻也没有非得压沈奇一头。

    他现在主要的精力都放在了导演事业上,如果沈奇将来导戏,倒是可以一较高下。

    目前导演圈子有个很有意思的说法。

    说沈奇是大导杀手。

    凡是和他对上的导演,都会遭遇生平最大的滑铁卢。

    陈楷歌的《无极》,算是陈楷歌迄今为止差评最多的电影。

    张益谋的《黄金甲》也没好到哪里去。

    张艺谋和沈奇不算同期,但是沈奇的电影上映的时候,张艺谋的黄金甲并没有彻底下映,所以勉强也算得上。

    最让圈内人人耻笑的,是冯小缸的《夜宴》。

    大家不是笑冯小缸输了。

    输赢本就无常。

    而且电影也不能光用票房来评判输赢。

    问题在於冯小缸偷票房。

    简直笑死人了。

    你好歹也是个大导,成名多年,用得着使这种下三滥手段吗?

    你怎麽不去偷沈奇家的狗,让沈奇为了找狗无心和你抢票房。

    关键是用了之後也没赢。

    《夜宴》票房1.05亿,只比《星星》多了区区1000多万。

    关键是,如果比全球总票房,《夜宴》甚至是输的。

    真就是输了面子又输了里子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下一个被沈奇斩杀的大导是谁?

    当然,这是导演们酒桌上开玩笑时候的话题,还没有人公开这麽说。

    更不可能拿到陈楷歌面前说。

    不然陈楷歌能气死。

    姜闻也属於大导范畴,真要是和沈奇碰上了,他没有赢的把握。

    沈奇这小子在商业方面太牛逼了。

    姜闻拍完戏就走了。

    送走了姜闻,《潜伏》剧组开始拍沈奇户外的戏份。

    就比如他刺杀大汉奸李海峰。

    他的上级兼老师吕宗方出事了,余则成原本想闪人,在处理老师遗物的时候发现了手枪。

    於是决定自己单枪匹马完成任务。

    他先是往子弹头上抹毒药,手法非常「专业」。

    其实这个操作有点多余,因为子弹出枪之後就会产生高温,毒药会失效。

    不过按照设定,余则成不是专业的行动人员。

    不了解这个也很正常。

    虽然不是专业行动人员,也不够成熟,但是从余则成伏杀李海峰的布置来看,他确实很有当王牌特工的天赋。

    先是在必经之路上,弄了个障碍物拦住去路。

    因为不知道有多少人埋伏,所以李海峰根本不敢下车。

    可偏偏後面也倒下了一根障碍物,彻底封死了李海峰的退路。

    余则成先一枪干掉司机,让车彻底动不了。

    接着他又换了个射击的角度,把另外一个保镖也干掉了。

    不同的方位开枪,不容易暴露自己,还给李海峰造成了一个敌人很多的假象。

    李海峰根据自己丰富的经验判断,来的肯定是一整组的精英杀手,他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。

    於是把枪丢出了窗户,然後举起双手下了车。

    反正都要死了,乾脆体面一点。

    余则成却一点都没有放松,枪口始终对准目标,经过倒地的杀手,还把杀手手边上的枪踢到了一边,确保不会被反杀。

    等到李海峰发现杀手只有一个人,顿时就开始怀疑人生。

    「就你一个人?你就是蟹?重庆的还是延安的?」

    李海峰彻底绝望。

    余则成回答很简单,「抗日的」。

    而且也没有和李海峰再多说废话,直接一枪打在李海峰的胸口。

    这样近距离打中胸口,其实很难有幸存下来的可能。

    但是余则成还是谨慎地上去摸了摸对方的颈脉。

    确认对方死透了之後,他又补了一枪。

    这是他第一次杀人,补枪的时候都闭上了眼睛。

    三杀完成!

    其他的戏对沈奇来说都完全不是问题。

    他的戏拍得是最快的。

    以至於原计划75天的拍摄计划,可能不需要六十多天就能拍完了。
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