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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3章 毫无争议的假肢!【二合一大章求月票!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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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313章 毫无争议的假肢!【二合一大章求月票!】 (第1/2页)

    在自然界中,有一种拟态生物,平日里会变换自身外貌,将自己藏在环境中,令捕食者看不清,从而达到浑水摸鱼的效果。

    但一般情况下,大型掠食者虽也有拟态皮毛,但再怎麽说,这玩意充其量就是个辅助。

    而只要你足够强,这点辅助是不需要的!

    人类很强,生物链的顶端。

    所以,基本不需要靠特别强的伪装。

    但今天,检察官梁秉信算是开眼了。

    “审判台,我方有个问题,想问公诉方。”

    “请问,案发过程中,导致死者魏田死亡的弹珠,是否是从《枪械稳定动能检测》所鉴定的‘管状物’发射出去,导致魏田死亡的!?”

    徐德脸上露出很一副善解人意的表情,他微微站起身,睁大眼看着对方。

    他的眼中。

    藏有浓浓的期待!

    看着梁秉信可谓望眼欲穿,可偏偏的...梁秉信愣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!

    “你...这......他.......”

    检察官梁秉信起初是迟疑,进而是有些含糊,旋即,便是脸色逐渐涨红。

    他心中有无数话想说。

    可偏偏的,这些话到了嘴边,愣是一个字也吐不出!

    整个人只能呆愣愣的瞧着满脸期待的徐德。

    案发过程...有吗?

    好像...好像没在这方面鉴定过啊!

    这...这这这,这对吗?

    梁秉信陷入到头脑风暴中,三个检察官互相面面相觑。

    听审席众人则是大脑犹如被锤子猛地砸在脑袋上一般,整个人晕乎乎的。

    骤然间。

    公诉席虽安静下去,可一阵哄闹的声音,却随之悄然弥漫在整个庭审中。

    “枪...不是枪?什麽意思,被告那律师说杀人的枪不是枪!?”

    “我脑子有点乱,谁能给我捋捋......”

    “《枪管法》中,规定鉴定枪支的标准是什麽来着?”

    “公诉不是说了吗?结构、动力、致伤力,我记得好像得三条要求同时满足才行,缺一个都不行!”

    “案发现场对上了啊,弹簧、死屍、枪管,甚至当初造出来就是打鸟用的,这不是枪那什麽是枪?”

    “.......”

    整个旁听席众人脑子里满是淩乱。

    说实话。

    他们是想过徐德也许能从什麽角度进行辩论,或是博取同情,又或是取得家属谅解之类进行减刑。

    可...可实在是没想到,对方直接从根源上将案子掐灭!

    公诉方说死者持枪杀人。

    辩护律师开口就是这不是枪,讲道理,甚至开庭前一点风声没有,开庭後打了所有人一个措手不及。

    想法可谓天马行空,令人听闻便下意识想否定。

    但冷静下来,仔细想想。

    如果真能证明这不是枪的话...好像还可以试着打无罪!

    这一刻。

    原告人席位。

    “不对!”

    律师王燕恍惚间好似意识到什麽,看着被告的瞳孔骤然一缩,整个人浑身肌肉紧绷,双手紧握,下意识就要站起身。

    她脑海中陷入纷乱。

    都是高级律师,徐德仅仅只是表述了一下他的意见,王燕自然能明白其用意。

    “不是枪?如果不是枪,那钢珠就不是弹丸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不是子弹,那麽...这就不具备可人为操控性质,若并非被人为所操控导致魏总死亡,那麽......”

    这一刻。

    王燕忽的头皮发麻,整个人没忍住,下意识看向身侧的律师杜藤,开口道:

    “那麽。”

    “魏田的死亡就和被告人李杰没关系!”

    “不...或者说,哪怕是有关系,最多,也就是个意外致人死亡!”

    “即便是按有罪宣判,也只能是.......”

    “三年!?”

    得出答案的刹那,王燕都被自己吓了一跳。

    是否为枪,这是鉴定死亡是否为李杰存在‘主观故意’的核心观点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枪,那百分百会抹掉李杰的‘故意杀人罪’!

    那第二条罪呢?也就是‘非法持有枪支罪’!

    枪都不是了,哪还有非法持枪罪!?

    总的来说。

    一审判决的两条罪名将会被完全驳回!

    “坏了,杜律师,二审不是一审,一审判决罪名被驳回,二审可不会改判罪名......”

    王燕看着杜藤,焦急的低头小声开口。

    二审不是一审,一审发现诉书有误,还可以休庭,让公诉方更改诉书,随即按照起诉书审理。

    而二审,审的不是案子。

    理论上,审的是一审是否存在纰漏的判决!

    但凡一审的判决被驳回,一审时的诉书被完全拆解指错,那麽,二审便不会再让公诉方重新更改诉书进行审理,而是......

    想到这。

    答案从王燕的牙缝中挤出,她心跳猛地加速,咬牙道:

    “宣判一审进行裁决的依据不足。”

    也就是......

    ‘无罪!’

    想到这。

    整个原告方骤然间,所有人的脸色都不是太好看。

    “什麽鬼?被告那边在搞什麽?他不是要打减刑吗!?”

    有人低声焦灼开口:

    “那份动能申请的目的,就差把‘减刑’两个字甩我脸上了,怎麽到庭审突然换成‘无罪’!?”

    这话落下。

    哪怕是表情管理十分良好的律师杜藤,此刻也是多少有点难看。

    他那双阴沉的眸子,穿过审判区的空间,直勾勾落在徐德身上。

    良久,他才压着心中的怒意,深吸一口气,沉声道:

    “被骗了......”

    被骗了...被骗了......

    听到这话,王燕想说些什麽,她表情很是焦急。

    他们怎麽会被骗呢?

    是啊,自己等人的来历,要麽是一线律所,要麽是准红圈律所,杜藤甚至还是综合一线大所的高级合夥人!

    属於是社会里精英中的精英!

    他们这种人怎麽可能会被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律师骗到!?

    律师王燕不信,但......

    ‘两份鉴定......’

    王燕看着被放在审判台的两份证明,憋了半晌,愣是一句话也说不出。

    事实胜於雄辩。

    他们......

    确实是被骗了。

    “是我小瞧他了,这人一直在装傻...我就说,一个傻子怎麽可能会有那种履历。”

    “一个傻子怎麽可能打出‘第九医院案’这种漂亮庭审?一个傻子怎麽可能敢来承接‘海城枪击案’!”

    杜藤呢喃着,越说,他心中的怒气便越是剧增。

    合着......

    对方这是在装疯卖傻呢!

    从8月中一直装到眼下9月9开庭,自己一直没发现,说不定人家还在背地里骂他们这些人都是傻子......

    “无耻...无耻!”

    “这和庭审突袭有什麽区别!?”

    王燕脸色难看,牙缝中挤出两个骂人的字。

    但眼下也没时间浪费在骂人这件事上了,王燕深吸一口气,看向杜藤,连忙问道:

    “怎麽办?”

    “我们庭前没有做任何预案.......”

    或者说他们做了预案,也就是抢劫一事。

    用这角度兴许能对冲过对方的办法,可眼下却碍於‘庭审突袭’拿不出来。

    所以......

    “靠临场反应。”

    律师杜藤深吸一口气,脑子里迅速开始转动,眼眸中流露出冷静之色。

    他是个精英律师,相信自己能力同时也不会看扁对手。

    虽然眼下被对方演技骗过去,栽了跟头。

    但......

    这不代表自己无法补救!

    想到这。

    杜藤眸光一闪,一条应对之策瞬间浮现在脑海中。

    “审判长,原告方存有异议!”

    .......

    审判台上。

    三个法官原本还在思索探讨,冷不丁听到原告那边传来声音,此时下意识扭头看去。

    只见杜藤站起身表态,说话间,还不忘深吸两口气平复心情。

    审判长赵忠微微一顿,颔首点头。

    “讲。”

    一个字落下。

    众人收敛思绪,扭头,看向原告方,静静等待对方的回答。

    原告席。

    律师杜藤冷静下後,缓缓开口道:

    “审判长,就被告方律师所言,本案导致魏田死亡的钢珠并非从枪管出现一事,我方存有异议。”

    “首先,一个东西是否为枪,并非只看它以什麽东西杀人。”

    “比如,如若被告人手持一柄制式突击步枪,而他全程不开枪,是用枪柄将人砸死,那麽请问,他手中这东西,是否就不属於枪?”

    众人陷入沉思之中。

    鉴定一个东西是否为枪,是不看凶杀过程的。

    而是只针对枪的结构来判定这玩意是不是枪!

    如果看凶杀过程的话.......

    那麽,杜藤口中说的就很直观。

    一柄枪,杀人的方式不是枪击,子弹没有经过管状物打在人身上,也没有爆发出动能,而是用枪托将人杀害,难道这玩意就不算枪了吗?

    不,凶杀过程是否为‘枪击’,改写不掉枪械本质。

    鉴定凶器与凶杀过程,是要明确分开的。

    代入到杜藤提出的概念里,也就是,两者分开鉴定,凶器确实是枪,而杀人也是故意杀人,只不过不存在‘枪击’!

    就海城‘枪击案’中.......

    “审判长。”

    “死者魏田是如何死亡,又或是弹丸是从什麽地方发射出来的,它与如何定义凶器本身,并无直接关系!”

    律师杜藤此时眸光闪烁,大脑不断运转,脑细胞死了一茬又一茬。

    他推了推眼镜,缓缓道:

    “我方认为。”

    “应当依照‘凶器结构’本身,对凶器进行鉴定并认定!”

    闻言。

    审判区中,众人陷入思索之中。

    审判台。

    “这...是的,被告方所说‘利用管状物射击’,指的是凶器结构本身存在这项功能。”

    “而不是说:利用管状物射击出的子弹,从枪管中射出杀了人才算被枪杀,进而判定凶器是枪。”

    周法官此时脑子微微有些发热,但冷静後思索完,便理解了杜藤的意思。

    他抬头。

    看向审判长赵忠,皱着眉,微微颔首道:

    “如果判定凶器为枪械。”

    “那麽,导致死者死亡的弹珠,无论是否是从枪管发射...都不影响这是一起枪击案件!”

    先鉴定枪,再鉴定如何死亡。

    而不是根据如何死亡来推导这是否为枪。

    举个例子。

    一把法律意义上的制式枪现在在你手里,此时,你拿枪瞄着你朋友的脑袋,随即扣动扳机,但子弹没从枪管发射。

    而是出了意外,不过自然依旧射到你朋友脑袋上。

    那麽。

    此时子弹没有经过枪管,不符合‘利用管状物发射’这一条件。

    难道,就判定你没有枪,且朋友受到的不是枪击?

    不,依旧是!

    而这例子与案发现场存在很大的类似。

    “这......”

    审判长赵忠眉头蹙起,好似是要锁成一个疙瘩,稍稍思索後,没有回答。

    而是扭头看向被告方,沉声道:

    “被告方。”

    “上述原告人所言,你方是否存有异议?”

    杜藤说的言之在理,枪击之所以判定枪击在於先将器械判定为为‘枪’。

    如果徐德还坚持,死者死亡期间,子弹是从缝隙中射出,而不是从枪管,那麽......说实话二审依旧还是维持一审宣判。

    只不过。

    “异议!”

    “审判长,我方存有明确的异议!”

    被告席中。

    徐德表情丝毫没有慌乱,他的表情严肃而认真,此时扫了眼现场众人,旋即又道:

    “当然,在表述之前。”

    “我方依旧对原告席律师表示强烈的抗议!”

    “先前是我方与公诉方直接对答环节,而不是我方与原告席进行问答,贸然打断我方发问,我方表示强烈不满!”

    “审判台,在这里,被告席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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