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31章 通告声明 (第2/2页)
刘季没有看文件。他已经看过了,在昨天晚上,在所有人还在等待联军最后一辆车驶出伊国边境的时候。
“联军已经全部撤离了,霍尔木兹海峡已经恢复通行,伊国的军事行动已经结束。现在需要尽快启动谈判进程,确认各方对战后安排的基本立场。
伊国需要确认战争结束后的领土和资源归属,联军各成员国需要确认撤军后的利益分配,龙国需要确认在伊国的商业存在和长期合作关系。
如果我们不推动谈判,战后秩序的确立就会拖延,信息真空会形成,各种不利于稳定的说法也会随之出现。”
中东司司长说:“谈判的框架需要先确定。伊国目前处于军事胜利的一方,联军处于撤军的一方,双方在谈判中的立场差异较大。
伊国可能会要求联军承认其完全的主权权利,联军可能会要求伊国就封锁海峡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。
双方的预期差距可能会使谈判在启动阶段就面临困难,导致后续的谈判进程在早期阶段就被卡住。”
欧洲司司长说:“欧洲国家的立场也存在差异。德国已经明确表示支持通过谈判解决剩余问题,法国更倾向于尽快达成协议并结束战后安排,英国可能会在谈判中保留一定的条件。
我们需要先确认各国的基本立场,才能确定龙国在谈判中的位置——是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的中立斡旋方,还是为伊国提供支持的盟友。”
他停顿了一下,像是在确认下一句话是否需要补充,“我们还需要根据各方的分歧程度,决定我们介入的深度和节奏。如果分歧较小,我们可以保持较少的介入;如果分歧较大,我们就需要承担更多的斡旋责任。”
刘季说:“龙国的立场是明确的。龙国支持通过谈判解决剩余问题,支持在尊重伊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前提下达成协议。
龙国不会强迫伊国接受任何不利于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条件,也不会为联军争取任何超出合理范围的权益。
斡旋的角色意味着龙国需要在谈判过程中保持一定的独立性,既不能完全站在伊国一边,也不能完全站在联军一边,而是需要在双方之间保持足够的回旋空间,以便在适当的时机提供方案和建议。
在谈判框架上,我们需要先确认各方是否接受龙国作为斡旋方的角色,再根据确认的结果来安排谈判的日程和程序。”
当天下午。龙国外交部向联军各成员国和伊国政府发出了正式谈判邀请。邀请函的措辞经过反复修改,删除了“停火”和“投降”等可能引起分歧的词。
选择了“和平谈判”和“战后安排”作为核心表述。邀请函确认了谈判将在日内瓦举行,时间定在两周后,由龙国外交部副部长率团主持谈判。
当晚,伊国总统府确认了龙国的谈判邀请,并确认了伊国将在两周后派出代表团前往日内瓦参加谈判。
徐坤确认了谈判的框架和原则符合伊国的要求,确认了龙国在谈判中保持独立斡旋角色,不会为联军争取超出合理范围的权益。他拿起电话,拨了哈立德的号码:
“龙国已经发出了谈判邀请,伊国需要尽快确定谈判代表团的组成和谈判立场。谈判的底线是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