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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零三章 夺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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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三百零三章 夺嫡 (第2/2页)

本用来拨弄琴弦、修长白皙的手指,此刻已经被踩得血肉模糊,根根断裂。

    废了。

    “云秀!”

    李煊宸悲呼一声,就要扑上去。

    “呛啷!”

    两把长刀交叉着架在了李煊宸的脖子上,持刀的甲士面无表情,眼神中没有丝毫敬畏,一道阴冷、沙哑的声音,从院子正堂的屋檐下传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三弟,只是一个男人而已...何必如此激动?”

    李煊宸僵硬地转过头。

    正堂那张太师椅上,端坐着一个与世子长着一模一样面容的男人。

    二哥,李煊赫。

    他站起身,缓缓走到阶前,居高临下地看着被刀架着脖子的李煊宸。

    “我还道你这几年转了性子,不去青楼,也不纳妾,原来是金屋藏娇,好这一口?”

    李煊赫用脚尖踢了踢烂泥里的云秀,啧啧称奇:“长得倒确实标志,只可惜是个带把的,老三,你的口味,还真是别致得很呐。”

    李煊宸浑身都在发抖:“二哥...你我兄弟一场,你何苦要为难他?你放了他,我认错认罚便是!”

    “认错?”

    李煊赫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一般,猛地大笑起来,他笑得那般刺耳那般癫狂,等到笑累了,他才一步一步走到李煊宸面前,伸手拍了拍那惨白的脸颊。

    “老三,你是在跟我装傻,还是真的蠢?”

    “你知道我想要什么。”

    李煊宸涩声回应:“是...大哥?”

    “对啊,就是他,那个伪君子。”

    李煊赫笑了起来,“仗着早出生了半柱香的时间,仗着平日里装出来的那副仁厚嘴脸,笼络了府衙里大半的老臣和将领。”

    他缓缓收敛笑容。

    “可凭什么?”

    “凭什么?!”

    “凭什么明明长着同一张脸,流着同样的血!凭什么他就能坐上那个位置,而我,就要被赶出成都,去偏僻的地方当个处处受人监视的郡王?!”

    “我不甘心!”

    李煊赫猛地揪住李煊宸的衣领,将他拉到自己面前,眼底满是不甘和疯狂,“所以啊,老三,二哥真的很需要你帮忙。”

    李煊宸呆呆地看着那张与大哥一模一样,却犹如恶鬼般的脸,拼命地摇头。

    “我...我什么都不懂,父王也不待见我,我能帮上你什么?二哥,你放过我吧,也放过他,我保证什么都不会说,我明日就离开成都,去乡下...”

    “晚了。”

    李煊赫冷冷地打断了他。

    “你虽然是个废物,但你是除了我和大哥之外,唯一一个嫡出的成年王子。”

    “在父王归天之前,王府里需要一个变数,大哥不是标榜兄友弟恭吗?也不知道当他知道自己两个兄弟都起来反他,他会是什么表情?外人又会是什么表情,呵,呵呵...这可真是太有意思了。”

    李煊宸如遭雷击,跌倒在地。

    “我...我不敢,我真的不想掺和你们的事!我只想好好活下去,哪怕你们都觉得我是废物也无所谓!你若真的要逼我,那便杀了我吧!我不干!”

    “杀你?我怎么会杀我的亲弟弟呢?”

    李煊赫蹲下身,伸出手指,捏住了李煊宸的下巴。

    “不过,你如果不照做,我保证,明日一早,你这别院里养着个男宠的事情,就会传遍整个成都城的大街小巷。”

    “我会让人把你这心尖上的小情人,扒光了衣服,锁在囚车里,绕着成都城游街示众。”

    “你说...”李煊赫的嘴角勾起一抹弧度,“父王现在本就只吊着一口气,若是让他老人家知道了,自己向来看不上眼的第三个儿子,居然干出了这种有辱门楣、天理难容的丑事...”

    “他老人家,会不会被你直接给活、生、生、气、死?”

    轰!

    李煊宸只觉得脑海中一阵轰鸣。

    好男风的丑闻!气死生父的罪名!

    “对了,”李煊赫站起身,拍了拍手,看着地上的云秀,“听说这小子的琴弹得不错,你说,若是我让人当着你的面,用渔网把他兜起来,片片碎割,那等凌迟手段,他惨叫的声音,有没有他弹的琴好听?”

    李煊宸看着他,怔怔无言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又过去些时日,成都城内的气氛,越发肃杀了。

    蜀王病危的消息,终究是没能捂住,不仅传遍了成都,甚至连蜀地周边的州郡,都已是沸沸扬扬。

    更要命的是,王府里那两位殿下的明争暗斗,已经到了撕破脸的边缘。

    全城戒严,五步一岗,十步一哨。

    百姓们惶惶不可终日,商铺早早关门,街头巷尾再也不见昔日热闹场景。

    然而,就在这等风声鹤唳、人心惶惶的敏感时期。

    一件看似荒诞不经的事情,却在成都城的权贵圈子里,掀起了些风波。

    一位号称活了七百岁、从蜀外游历归来的老神仙,带着一行人,堂而皇之地进入了成都城。

    这老神仙名叫尘松。

    若是放在平时,这种江湖骗子,成都城里的达官贵人连看都不会多看一眼。

    可偏偏,这老道士身上,顶着一个能让所有人眼皮直跳的头衔。

    --荆州牧顾怀,亲封的“寻仙使”。

    顾怀这个名字,如果是一年前,估计还有不少听到的人茫然反问一句是谁,但如今,这名字早已传遍天下,如今谁都知道,便是此人以一介布衣,杀穿了整个荆楚,手握重兵,逼得朝廷认下了堂堂州牧身份,一晃从反贼变成了朝廷名义上的封疆大吏!

    何等传奇!

    而如今,外面更是有传言,这位荆州牧已经向朝廷上了表,直指蜀地将乱,请旨要率领荆襄水陆大军叩关伐蜀!

    在这个节骨眼上,顾怀派了一个老道士,大摇大摆地进入成都。

    这算什么?

    是战前的试探?是下战书?还是...以此表明没有攻伐蜀地的态度?

    没有人知道顾怀到底想做什么,这件事情真是怎么看怎么古怪。

    但所有人都知道,这个老道士无论是真神仙还是老骗子,眼下都不是随意打发的时候,因为一定程度上,他可能就代表了那位荆州牧的态度,而蜀地承平多年,大家都习惯了过安生日子,但凡可以,谁想打仗?

    于是,一场诡异的宴会便在城中最奢华的酒楼里举行了。

    由几位权柄不算重,但名声极佳的蜀地高官牵头,几乎成都城里有头有脸的权贵,都出席了这场为尘松道人接风洗尘的宴席。

    甚至连处于夺嫡风暴中心的世子李煊逸和二公子李煊赫,也都派了心腹前来送礼。

    而李煊宸,作为目前王府里唯一一个“闲散”且有分量的皇室成员,被二哥李煊赫硬逼着,作为王府的代表,出席了这场宴会。

    甚至于,还希望他主动接触一下那尘松老道,去探探那荆州牧的真实意图。

    宴席极尽奢华。

    案几上摆满了山珍海味,美酒佳肴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,丝竹之声不绝于耳,舞女们在堂中扭动柔软的腰肢。

    尘松老道坐在主位上,依然是那副仙风道骨的模样,只是细看之下,他那端着酒杯的手,在抖个不停。

    他在巴东郡那种地方装装神仙也就罢了,可这是成都啊!

    下面坐着的,随便拎出一个,都是跺跺脚蜀地都要震三震的大人物,他甚至能感觉到,人群中有几道凌厉的目光,正像刀子一样在自己身上刮来刮去。

    老道士心里苦啊。

    他本以为这次是衣锦还乡,放浪自由,是回来享福的!可谁知道,当他那荆襄寻仙使的身份一传开,配上那荆襄伐蜀的传言,简直是把他架在火上烤!

    他现在是连一句多余的废话都不敢说,生怕哪句话说错了,明天就会横尸街头。

    角落的一张案几后,李煊宸一杯接一杯地灌着闷酒。

    他冷眼旁观着这场荒诞的宴席。

    看着那些蜀地大员们,此刻围着那个装神弄鬼的老道士敬酒、套话。

    何等可笑。

    李煊宸在心里冷笑几声,荆襄那位既然能在这乱世中硬生生杀出一条血路、建立起一方霸业,难道会去相信什么长生不老、羽化登仙的鬼话?

    那等枭雄,若是真信这个,早死在战场上了!

    这老道士,要么是个连堂堂荆州牧都被蒙蔽了的绝世大骗子,真是回蜀地来寻仙找药的,要么...

    就是那荆州牧用来搅乱蜀地局势的刀了!

    可是,这一切,又和他李煊宸有什么关系呢?

    荆襄大军也好,二哥的阴谋也罢。

    都无所谓了。

    云秀被关在二哥府邸里,生死不知,而他自己,也像是一具行尸走肉,只等着某一日按照二哥的命令,去咬下大哥的一块肉,然后迎接属于他的结局。

    如果...如果自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富家翁,如果自己没有生在这吃人的蜀王府里,那该有多好?

    酒入愁肠,化作无尽苦涩。

    李煊宸觉得这往日里最是喜欢的琼浆玉液,此刻竟是比白水还要寡淡,比黄连还要苦涩。

    “倒酒。”

    李煊宸哑着声音,将空了的酒樽重重顿在案几上。

    过了片刻,清透如山野花香的气息,飘入了他的鼻尖,一道窈窕身影,出现在了他的身侧。

    倒是个穿着青色侍女服饰、颇为柔美的女子。

    她微微俯下身,提着酒壶,动作优雅地为李煊宸将酒樽斟满。

    距离有些太近了。

    李煊宸没有抬头。

    他知道自己这张皮囊生得还算俊俏,加上身份,平日里总有些不知死活的侍女想要借机攀龙附凤。

    只可惜,他不好这一口,女人的美貌在他眼里,与一尊精美瓷器并无二致,欣赏固然可以,但却无法激起他内心哪怕一丝一毫的波澜。

    “滚开。”

    李煊宸语气冰冷,甚至带着一丝厌恶,然而那青衣女子却并没有像寻常侍女那样,吓得花容失色、磕头谢罪。

    她甚至没有退开半步。

    只是依然保持着斟酒的姿势,那双清澈的眼眸,就那么安静地注视着这位陷入绝望的蜀王第三子。

    周围的喧闹声、丝竹声,在这一刻,彷佛统统远去了。

    女子微微俯身,红唇轻启。

    一道只有他们两人才能听见的声音,在李煊宸的耳畔,幽幽炸响。

    “殿下,您...想当蜀王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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