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零七章 最残忍一案 (第1/2页)
6月2日凌晨,涵山宫。
一个外地打工妹下班回到租住地。她大约20岁,在附近打工,每天深夜才能回到住处。这一天和平时没有什么不同。她走进巷子,拐进门栋,四周没有别的人。
但她不知道,有个叫段国诚的罪犯已经在黑暗的门栋里等了很久。
他在暗处蹲坑守候,发现目标后尾随——这是他在武汉期间反复使用的手法。
她在进入门栋时感觉到了什么,或者什么都没有感觉到,这在她死后是无法知道的事了。
这时段国诚冲了出来,亮出了刀。她的下意识反应是反抗,更重要的是出于本能,她发出了尖叫。
这毫无疑问就触发了段国诚的杀机,他毫不犹豫就拿刀捅她,一刀,一刀,又一刀。根据后来的尸检,段国诚连捅了这个可怜的女孩38刀,她的胸背部被刺成了蜂窝状。
“那女人叫个不停。”
这是段国诚给出的理由。他还说了一句更具体的话:“我一直在捅,她怎么还在叫……而且她的衣服很薄,捅人时刀锋有种特别轻快的感觉。”
如此残忍的行为竟然被他以特别轻快的感觉来形容,他已经完全丧失了人性。
“她怎么还在叫”——这句话里藏着一种逻辑。在他的认知里,捅了几刀之后,尖叫就应该停下来。但这个女人没有停。她的身体已经被刺穿了,她的声音还在。这种“不停”让他愤怒,也让他恐惧。恐惧自己没有控制住局面,愤怒一个弱者居然不服从。
所以他继续捅,直到第38刀,声音终于完全停了。
他杀人后不慌不忙地离开现场,回旅馆后才洗掉身上的血迹。
在涵三宫案之前,有一个更早的案子值得插入,作为对比。
5月9日凌晨,33岁的刘女士从武昌棋盘街回粮道街鼓架坡的家。她刚进入小区院子,就感觉到有人跟踪。她步入单元门时,段国诚冲了过来,左手掐住她的喉咙,右手持刀,喝令她把钱交出来,并一把扯下了她的金项链。
刘女士没有反抗。她低声说:“你要什么我都给。”她把包里的2100元钱交了出来。段国诚扯下她的项链,然后他将她逼进门栋,要求发生性关系。
幸运的是,这时有两位居民经过门栋,段国诚不得不放下了她,跑走了。
刘女士后来说:“我是第一次遇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